☆697.第一百九十二章前往北方,再遇朝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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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九十二章 前往北方,再遇朝英
大雪紛飛,在那從天而降的鵝毛大雪之中,古霄淩空飛行,朝著北方而去。
就在剛才,他和狄飛驚還有李沈舟達成了一個共識,一個培養出來一位秦皇漢武的共識!
在古霄看來,這個世界上的聰明人有兩種,一種是只有小聰明的聰明人,代表人物便是黃蓉這種,這種人讓他們把握局部的話還行,可是讓他們統率全局,那就是一個笑話了;另外一種則是有大智慧的聰明人,代表人物便是那些真正名垂青史的人物!
狄飛驚和李沈舟當然是聰明人,這一點相信沒有人敢否認!而且,他們還是那種有大智慧的聰明人!
所以,在古霄把話都說開之後,他們就都明白了他的意思,決定與他合作。
畢竟,他們只是江湖上的梟雄,卻不是那種毫無國家觀念,民族尊嚴的混蛋!在古霄將自己的擔憂都說出來之後,他們也都明白過來,如果天下局勢繼續這麽糾纏下去,那未來真的有可能像古霄所說的一樣,待到天下諸國彼此廝殺到精疲力盡之後,休養生息幾百年的草原狼族南下必將鯨吞天下!
屆時,神州陸沈並不是沒有可能發生的事情!
而指望趙宋王朝,這根本就是一個笑話!他們都很清楚,趙宋王朝根本就是一灘扶不上墻的爛泥!比起一統天下,在所有姓趙的人的腦子裏,如何坐穩自己屁股下面的龍椅要更加的重要!
只不過,在這一切都談完之後,古霄卻從狄飛驚這裏得到了一個消息,一個談不上好壞的消息。那便是:林朝英不知道發了哪門子瘋,整天和王中孚過不去。以致於,在武林中人的口中,已經變成了妖女!
聽到這個消息之後,他就再也沒有心情和他們兩個繼續糾纏下去了,只能趕忙北上。
早在剛剛聽到王中孚這個名字的時候,古霄就覺得有些耳熟。只不過,他當時以為,這估計是在歷史上一個小有名氣的人物。因此,也沒有太放在心上。可是,聽到林朝英正在和這個王中孚作對之後,他總算是想起來這位王中孚是什麽人了!
他不是別人,正是大名鼎鼎的王重陽!
王重陽的本名就叫做王中孚,重陽之名乃是他後來出家學道之後,因其道號“重陽子”而得來的。只不過,因為王重陽這個名字實在是太出名了,所以他王中孚的本名反而記得的人不多了。
林朝英和王重陽糾纏在一起,這在古霄看來,簡直就是災難!
莫說林朝英這個丫頭是他從小看著長大的,在他看來,這丫頭簡直就是傳承逍遙派衣缽的最佳人選。就算不是,他也認為王重陽根本就配不上林朝英!
林朝英喜歡王重陽,這事估計是個人都能看得出來。王重陽能夠建立全真教,古霄不認為王重陽會是一個笨蛋,那他沒有理由不知道這件事的。可是,你喜歡就是喜歡,不喜歡就是不喜歡。
你要是喜歡的話,那大不了娶了就是了!王重陽只記得霍去病的一句“匈奴未滅,何以為家?”卻不知道,霍去病在沒有攻滅匈奴之前,就已經娶妻了,而且還留下了一個兒子!
你要是不喜歡,那就說明白點,早早地斷了人家姑娘的念頭。卻一直都拖著,以致於最後,林朝英幹脆讓他在出家和娶自己之間選擇一個,他都寧願出家當道士!這在古霄看來,簡直就是腦子有毛病!
所以,他一定要阻止林朝英喜歡上王重陽,因為林朝英要是喜歡上王重陽,那在他看來,簡直和掉進了火坑沒有什麽區別!
飛行的速度極快,古霄現在已經徹底的穩固住了自己凝元境的修為,此刻駕馭著天地元氣飛行,堪稱是日行千裏。淩厲的罡風在高空之上呼嘯著,古霄催動自己的護體罡氣,在自己的身周星辰了一個罡氣罩子,將自己給護在其中,穩穩當當的朝著北方而去。
古霄這一路走得很急,短短的數日之間,他就穿過了南宋境內,一路來到了北方。
到了北方之後,古霄一邊繼續趕路,一邊打聽王中孚的下落。既然林朝英現在和王中孚糾纏在一起,那可想而知,只要找到了王中孚,就一定能夠找到林朝英!
好在,王中孚豎起義旗,組建義軍與金兵開戰的事情,在這北方如今已經傳遍了。因此,王中孚的下落並不難打聽,古霄在路上走了幾天,就打聽到王中孚如今正率領自己的義軍轉戰山東等地。
聽到這個消息之後,他就一路朝著山東而去。
再次趕了好幾天的路程之後,古霄推算了一下路程,發現自己距離王中孚率領的義軍已經不遠了,就打算休息一下。
經過這麽長時間的一番折騰,他已經整整趕了差不多十天的路了。這麽高強度的路程,如果他還是一個普通的先天高手的話,那就算是鐵打的身子也受不了。好在,他已經是凝元境的高手了,消耗的功力並不高,但這麽長時間趕路,心裏難免有些勞累。
所以,古霄就打算好好地休息一天,明天再繼續啟程。
劈裏啪啦!篝火發出一陣聲響。
入夜之後,古霄就隨便找了一個地方休息。這北方自從金兵來了之後,因為金人多年來的橫征暴斂,還有宋金兩國的常年交戰,北方雖然名義上歸屬於金人的通知下,但是金兵卻往往肆意的燒殺搶掠,破廟之類的建築可謂是到處都是。
古霄沒有花費多少時間,就找到了一處破敗不堪的破屋。
在簡單的收拾了一下之後,他就燃起了一堆篝火,篝火之上烤著一只肥嫩的野雞。
劈裏啪啦,野雞小半個時辰之後,就被烤得金黃酥脆,油脂滴落到篝火之中,濺起了一陣火花。古霄翻滾著自己手中的野雞,心中嘆息道:真是世事如棋呀!轉眼之間,就過去這麽多年了。
時至今日,古霄已經忘了自己這一世到底活了多少時間了,反正肯定在一百二十歲以上。雖然他的身軀在不滅長春功的特效之下,依然保持在最巔峰的狀態之中。但是,古霄卻可以感覺到,自己那只是剛剛成長的元神已經有些衰竭了。
事實上,這也是理所應當的事情,他畢竟還只是一個凝元境!壽元在他的身上還是有限的,除非他能夠讓不滅長春功的特效作用到元神之上。否則的話,古霄很清楚,一旦活到三百年,就算自己的身體可以撐得下去,可元神也撐不下去了。
看來,再有幾十年,我就應該返回屬於我的世界了!古霄心中思忖道。
他可不敢讓自己這一世的元神徹底的衰竭,因為那樣的話,他自己都不知道,自己還能不能通過魔星返回星辰大陸上。因此,在計算了一下之後,他就決定,在二百歲左右的時候,自己就離開這個世界,回到屬於自己的世界!
半晌,野雞終於被烤好了,待到那股誘人的香味彌漫開來之後,古霄將野雞從篝火上拿下,就開始吃起來。
邁入凝元境之後,他對於食物的需求已經降低了不少。當年,他在涅盤之時,為了防止自己被餓死,一方面將自己的不滅長春功發揮到最大威力,不斷地通過天蠶繭攝取天地元氣來維持自己的生命;另一方面則將自己身體機能降低到最低。
通過這種雙管齊下的方式,才算是保住了自己的性命,讓自己不至於在涅盤的過程之中活活餓死!涅盤成功之後,對於食物也不是如何需求!
在把烤雞拿下來之後,古霄撕下一只雞腿就開始啃了起來。只是,他剛剛開始進餐,沒多久一陣喧嘩的聲音就傳了過來。
“王中孚,你哪裏走?”一個清冷莫名的女音傳到了古霄的耳朵裏,使得他不由得為之一頓。這個聲音不是別的,正是林朝英的聲音。這可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,得來全不費工夫!他本來還要去找林朝英,哪知道她居然自己送上門來了。
“林姑娘,在下無意冒犯,還望你不要咄咄逼人!”一個溫和的男人聲音隨之響起。
嘭!嘭!嘭!……一陣勁力交擊聲響起,在古霄的耳朵之中,二人以快打快,一時之間打的是不相上下,而且空間也傳來了一陣元氣的波動。顯然,交手的兩個人武功極高,均是先天高手無疑!
“看來,我該去看一看了。”古霄一把丟掉自己手中已經只剩下雞骨頭的雞腿,自地上站起來,一個閃身便朝著聲音傳來的方向而去。(未完待續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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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雪紛飛,在那從天而降的鵝毛大雪之中,古霄淩空飛行,朝著北方而去。
就在剛才,他和狄飛驚還有李沈舟達成了一個共識,一個培養出來一位秦皇漢武的共識!
在古霄看來,這個世界上的聰明人有兩種,一種是只有小聰明的聰明人,代表人物便是黃蓉這種,這種人讓他們把握局部的話還行,可是讓他們統率全局,那就是一個笑話了;另外一種則是有大智慧的聰明人,代表人物便是那些真正名垂青史的人物!
狄飛驚和李沈舟當然是聰明人,這一點相信沒有人敢否認!而且,他們還是那種有大智慧的聰明人!
所以,在古霄把話都說開之後,他們就都明白了他的意思,決定與他合作。
畢竟,他們只是江湖上的梟雄,卻不是那種毫無國家觀念,民族尊嚴的混蛋!在古霄將自己的擔憂都說出來之後,他們也都明白過來,如果天下局勢繼續這麽糾纏下去,那未來真的有可能像古霄所說的一樣,待到天下諸國彼此廝殺到精疲力盡之後,休養生息幾百年的草原狼族南下必將鯨吞天下!
屆時,神州陸沈並不是沒有可能發生的事情!
而指望趙宋王朝,這根本就是一個笑話!他們都很清楚,趙宋王朝根本就是一灘扶不上墻的爛泥!比起一統天下,在所有姓趙的人的腦子裏,如何坐穩自己屁股下面的龍椅要更加的重要!
只不過,在這一切都談完之後,古霄卻從狄飛驚這裏得到了一個消息,一個談不上好壞的消息。那便是:林朝英不知道發了哪門子瘋,整天和王中孚過不去。以致於,在武林中人的口中,已經變成了妖女!
聽到這個消息之後,他就再也沒有心情和他們兩個繼續糾纏下去了,只能趕忙北上。
早在剛剛聽到王中孚這個名字的時候,古霄就覺得有些耳熟。只不過,他當時以為,這估計是在歷史上一個小有名氣的人物。因此,也沒有太放在心上。可是,聽到林朝英正在和這個王中孚作對之後,他總算是想起來這位王中孚是什麽人了!
他不是別人,正是大名鼎鼎的王重陽!
王重陽的本名就叫做王中孚,重陽之名乃是他後來出家學道之後,因其道號“重陽子”而得來的。只不過,因為王重陽這個名字實在是太出名了,所以他王中孚的本名反而記得的人不多了。
林朝英和王重陽糾纏在一起,這在古霄看來,簡直就是災難!
莫說林朝英這個丫頭是他從小看著長大的,在他看來,這丫頭簡直就是傳承逍遙派衣缽的最佳人選。就算不是,他也認為王重陽根本就配不上林朝英!
林朝英喜歡王重陽,這事估計是個人都能看得出來。王重陽能夠建立全真教,古霄不認為王重陽會是一個笨蛋,那他沒有理由不知道這件事的。可是,你喜歡就是喜歡,不喜歡就是不喜歡。
你要是喜歡的話,那大不了娶了就是了!王重陽只記得霍去病的一句“匈奴未滅,何以為家?”卻不知道,霍去病在沒有攻滅匈奴之前,就已經娶妻了,而且還留下了一個兒子!
你要是不喜歡,那就說明白點,早早地斷了人家姑娘的念頭。卻一直都拖著,以致於最後,林朝英幹脆讓他在出家和娶自己之間選擇一個,他都寧願出家當道士!這在古霄看來,簡直就是腦子有毛病!
所以,他一定要阻止林朝英喜歡上王重陽,因為林朝英要是喜歡上王重陽,那在他看來,簡直和掉進了火坑沒有什麽區別!
飛行的速度極快,古霄現在已經徹底的穩固住了自己凝元境的修為,此刻駕馭著天地元氣飛行,堪稱是日行千裏。淩厲的罡風在高空之上呼嘯著,古霄催動自己的護體罡氣,在自己的身周星辰了一個罡氣罩子,將自己給護在其中,穩穩當當的朝著北方而去。
古霄這一路走得很急,短短的數日之間,他就穿過了南宋境內,一路來到了北方。
到了北方之後,古霄一邊繼續趕路,一邊打聽王中孚的下落。既然林朝英現在和王中孚糾纏在一起,那可想而知,只要找到了王中孚,就一定能夠找到林朝英!
好在,王中孚豎起義旗,組建義軍與金兵開戰的事情,在這北方如今已經傳遍了。因此,王中孚的下落並不難打聽,古霄在路上走了幾天,就打聽到王中孚如今正率領自己的義軍轉戰山東等地。
聽到這個消息之後,他就一路朝著山東而去。
再次趕了好幾天的路程之後,古霄推算了一下路程,發現自己距離王中孚率領的義軍已經不遠了,就打算休息一下。
經過這麽長時間的一番折騰,他已經整整趕了差不多十天的路了。這麽高強度的路程,如果他還是一個普通的先天高手的話,那就算是鐵打的身子也受不了。好在,他已經是凝元境的高手了,消耗的功力並不高,但這麽長時間趕路,心裏難免有些勞累。
所以,古霄就打算好好地休息一天,明天再繼續啟程。
劈裏啪啦!篝火發出一陣聲響。
入夜之後,古霄就隨便找了一個地方休息。這北方自從金兵來了之後,因為金人多年來的橫征暴斂,還有宋金兩國的常年交戰,北方雖然名義上歸屬於金人的通知下,但是金兵卻往往肆意的燒殺搶掠,破廟之類的建築可謂是到處都是。
古霄沒有花費多少時間,就找到了一處破敗不堪的破屋。
在簡單的收拾了一下之後,他就燃起了一堆篝火,篝火之上烤著一只肥嫩的野雞。
劈裏啪啦,野雞小半個時辰之後,就被烤得金黃酥脆,油脂滴落到篝火之中,濺起了一陣火花。古霄翻滾著自己手中的野雞,心中嘆息道:真是世事如棋呀!轉眼之間,就過去這麽多年了。
時至今日,古霄已經忘了自己這一世到底活了多少時間了,反正肯定在一百二十歲以上。雖然他的身軀在不滅長春功的特效之下,依然保持在最巔峰的狀態之中。但是,古霄卻可以感覺到,自己那只是剛剛成長的元神已經有些衰竭了。
事實上,這也是理所應當的事情,他畢竟還只是一個凝元境!壽元在他的身上還是有限的,除非他能夠讓不滅長春功的特效作用到元神之上。否則的話,古霄很清楚,一旦活到三百年,就算自己的身體可以撐得下去,可元神也撐不下去了。
看來,再有幾十年,我就應該返回屬於我的世界了!古霄心中思忖道。
他可不敢讓自己這一世的元神徹底的衰竭,因為那樣的話,他自己都不知道,自己還能不能通過魔星返回星辰大陸上。因此,在計算了一下之後,他就決定,在二百歲左右的時候,自己就離開這個世界,回到屬於自己的世界!
半晌,野雞終於被烤好了,待到那股誘人的香味彌漫開來之後,古霄將野雞從篝火上拿下,就開始吃起來。
邁入凝元境之後,他對於食物的需求已經降低了不少。當年,他在涅盤之時,為了防止自己被餓死,一方面將自己的不滅長春功發揮到最大威力,不斷地通過天蠶繭攝取天地元氣來維持自己的生命;另一方面則將自己身體機能降低到最低。
通過這種雙管齊下的方式,才算是保住了自己的性命,讓自己不至於在涅盤的過程之中活活餓死!涅盤成功之後,對於食物也不是如何需求!
在把烤雞拿下來之後,古霄撕下一只雞腿就開始啃了起來。只是,他剛剛開始進餐,沒多久一陣喧嘩的聲音就傳了過來。
“王中孚,你哪裏走?”一個清冷莫名的女音傳到了古霄的耳朵裏,使得他不由得為之一頓。這個聲音不是別的,正是林朝英的聲音。這可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,得來全不費工夫!他本來還要去找林朝英,哪知道她居然自己送上門來了。
“林姑娘,在下無意冒犯,還望你不要咄咄逼人!”一個溫和的男人聲音隨之響起。
嘭!嘭!嘭!……一陣勁力交擊聲響起,在古霄的耳朵之中,二人以快打快,一時之間打的是不相上下,而且空間也傳來了一陣元氣的波動。顯然,交手的兩個人武功極高,均是先天高手無疑!
“看來,我該去看一看了。”古霄一把丟掉自己手中已經只剩下雞骨頭的雞腿,自地上站起來,一個閃身便朝著聲音傳來的方向而去。(未完待續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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